公司千万资本秒变“空壳”,债权人一招把股东拉成“替补被执行人” 股东把钱打进来,两天内全借给“外人”又无合同?这就是抽逃出资!按《执行变更追加规定》第18条,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把股东拉进被执行人名单,在抽逃数额内“补锅”公司债务,甭想一走了之。